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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焦点:【红山法韵】第二期——劳动者权益的那些事儿

2023-03-04 16:08:45   来源:FM958赤峰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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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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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红山法韵】第二期《劳动者权益的那些事儿》

传播法律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为进一步传递司法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弘法、普法、讲法职能,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和赤峰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联合推出《红山法韵》特别专栏。节目中红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将通过鲜活典型的案例,解析法治道理,普及法律知识,实现法官周周见,普法在身边,真正架起直通百姓身边的法律服务桥梁。

第二期节目由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锐琪为广大听众解读劳动者权益的那些事儿。

案情概要

案例1:

2011年1月,房某与某保险公司建立劳动关系。2017年 12月29日,由于组织架构调整、战略规划部被裁撤等原因,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达成一致为由,单方解除了与房某的劳动关系。房某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2017年度年终奖等款项。

关于本案争议焦点之一的年终奖,公司辩称,该奖金一般会在次年3月份左右发放,且公司的《员工手册》(已经房某签字确认)明确规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政策,按公司业绩、员工表现计发,若员工在奖金发放月或之前离职,则不能享有。房某在年终奖发放前已离职,因此不应当享有该等年终奖。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当支付房某2017年度奖金。

案例2: 

2018年7月5日,某建设有限公司与一医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医院将住院医技楼工程交由某建设公司进行施工。同年11月份,某建设公司与钟某签订《木工分项工程承包协议书》,将工程木工单项工程承包给钟某。后钟某招用蒋某到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同年12月9日,蒋某不慎被台锯锯伤左手。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蒋某受伤性质为工伤。某建设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其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此后,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蒋某伤残等级为六级,无护理依赖。蒋某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由某建设公司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某建设公司向蒋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某建设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某建设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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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法韵》节目于每周五下午6点15分至6点30分在赤峰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95.8播出,也可通过蜻蜓FMAPP、智慧赤峰APP同步收听。欢迎大家关注收听!

来源:赤峰综合广播

编辑:麦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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